触屏版
[登陆] 免费注册 服务电话:13910353821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海南省将建立与自贸区相适应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
0
发布时间:2019-02-27 浏览数:627 新闻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着眼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工作措施。

       作为全国首个挂牌成立应急管理厅的省份,该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在省级层面出台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政策文件。把中央精神落到实处,海南走在了全国前列。

       落实中央部署

       明确工作定位

       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郑重宣布,党中央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研究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问题,为新时代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作为自然灾害严重省份,在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进程中,如何结合海南实际,高人一等、先行一步?经过深入研究,海南省委、省政府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定位: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秉承“三个坚持”、推进“三个转变”,统筹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全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与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同步协调发展,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提供安全保障,提升海南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安全系数。遵循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定位,结合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措施》提出了建立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的系统工作方案,把中央决策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细化实化为一系列具有海南特色的个性化工作措施,转变为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

       立足工作现状

       坚持问题导向

       制定好《措施》,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是前提。为此,海南组织精干力量,并引入专业机构力量,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灾害风险评估,基本摸清了全省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分析查摆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为高质量起草好《措施》奠定了基础。

       海南地理位置特殊,气候条件复杂,境内地形多变,自然灾害种类多、灾期长、灾情重、影响广,台风、暴雨、强对流天气、局部地区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以及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多发。2008年至2018年的11年,海南省遭受较大台风、降水影响82次。2013年到2017年,全省自然灾害共造成1731万人受灾、56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270多亿元。

       与灾害严重的客观现实相对应的,是海南的岛屿特点决定了灾害防治以自防自救为主。近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积极有效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灾害防治工作基础薄弱等问题逐渐凸显。如对灾害防治工作规律认识把握不够,缺乏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综合性立法、相互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和清晰明确的责任体系,灾害风险监控能力不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水平不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淡薄,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占总人口比率为0.023%,没有海上专业救援力量和港口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等。

       统筹协调推进 深化改革创新

       直面问题和短板,《措施》结合海南省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开出了解决问题、接长短板的妙药良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清晰目标任务。《措施》明确提出:同步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与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力争3年明显见效;到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体系协调运作,工作机制优化创新,重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防治能力持续增强,特别是防台风、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水上和空中救援能力明显提升,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全过程管理。根据自然灾害周期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恢复重建4个阶段的科学划分,《措施》逐一明确了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着力创新健全的工作机制和具体工作要求,形成了覆盖灾害防治全过程的完整工作链条。

       全方位发力。《措施》从制度、预案、工作机制、重点工程、支撑体系、救援力量、合作交流、群防群治、组织领导9个方面,对加强灾害防治作了全面部署。同时,强调统筹协调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非政府组织、基层群众等各方力量,多层次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形成合力。

       国际化视野。《措施》结合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跳出了一省一岛的工作局限,明确深化跨省际应急联动,强化泛珠三角区域、中南五省、琼粤桂三省(自治区)应急救援合作;依托“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香港、澳门、台湾等发达地区及东南亚国家防灾减灾领域合作,深化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共享、人员训练、救援互助交流。

       找准工作路径

       实施重点突破

       在全面部署加强灾害防治工作的同时,《措施》紧紧抓住当前亟须强化改进的关键环节,找准工作路径,明确主攻方向。

       完善法规标准和预案体系。《措施》提出制修订《海南省应急管理条例》《海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和各类专项减灾条例;健全自然灾害防治标准体系,逐步完善覆盖全灾种、全过程的标准化框架;修订《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修订各类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推动市县、部门、社区和企业建立完善灾害应急预案并加强衔接协调,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防灾法规标准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

       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措施》强调坚持军民融合、陆海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动员,建立健全与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机制。突出健全完善灾前联合检查和隐患问题排查整改机制、灾情定期会商机制、群众转移安置机制、应急运力储备与调运机制、预警信息发布共享机制,灾中指挥协同机制、舆情应对机制、“119”与“120”合作急救机制,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救灾捐赠机制、巨灾保险分散机制和灾害损失评估制度。

       推进实施重点工程。《措施》提出集中精力加快推进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和培训体验基地工程、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着力掌握风险隐患底数,健全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加强灾害救援训演和情景体验,强化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配备应用。

       强化救援中坚力量。《措施》要求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整合安全生产、抗震救灾等多种资源,打造海南应急救援主力军。依托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国家水域救援三亚大队及海口、万宁、东方、三沙省级水域救援队;以乡镇专职消防队为主,组建乡镇应急救援队伍,发展壮大农村、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强化空中、地下和山岳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支持建设一批社会救援队伍,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服务。

                       


  • 
    京ICP备11037428号-4